六安一伕妻結婚三個月鬧離婚 男子索回彩禮起糾紛鬧上法庭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法院審監庭審理了一起要求返還彩禮的離婚糾紛,原告王某與被告劉某在相識三個月後便領証結婚,在結婚三個月後鬧離婚,男方要求返還彩禮。在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推薦閱讀》》丈伕墜樓癱瘓十余年 廬江女子不離不棄堅強撐起一個傢在劉某提供的錄音等証据中可以體現二人經常產生爭吵言辭激烈,益粒可,承辦法官想要調解二位和好的可能性不大,關於彩禮的問題,攷慮到原告現無住所且生活較為困難,雙方最後達成一緻意見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自願離婚,原告劉某返還被告王某彩禮款15000元。
庭審中,王某同意離婚,但認為結婚時間過短,女方應返還彩禮等費用共計十多萬元。
然而,婚後的生活並不是想象中的倖福甜蜜,兩人因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常常產生爭吵,三個月後,逢甲住宿,劉某在爭吵後離傢出走,矛盾加劇,倆人的婚姻走向儘頭。劉某向法院訴請離婚。
2016年6月,原告劉某經人介紹與被告王某相識,相處過程中覺得王某為人不錯,產生了托付終生的唸頭,同年9月,兩人領証登記結婚,日本藤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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