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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想用录相记下成婚的夸姣時刻,但是婚庆店拍摄的婚禮录相却只有圖象没有声音,愤恚的新婚佳耦将婚庆店投诉至工商部分。
张密斯伉俪投诉称,5月8日两人成婚,經朋侪先容,向汉口宝利金3-46号“牵手”婚庆店缴纳了3000元,作為成婚當天录相、化装、装潢彩車一条龙辦事用度。婚後一個月,两人拿到婚庆抽真空機,店電動挖耳勺,拍摄的录相带。當伉俪两人火烧眉毛地筹备重温婚禮情形時,却發明录相有圖无声,成為了“哑剧”。伉俪俩十分愤怒,请求婚庆店补偿本身的丧失,两邊就有關补偿难以告竣一致定见。
接投诉後,工商职員查询拜访發明,中藥,张密斯伉俪投诉属实。但两邊未签定任何合同,仅口头商定要原声带。百家樂預測,法律职員認為,虽是口头商定,但已达成為了辦事究竟,婚庆店應按商定实行职责。經调处,婚庆公司向消费者张密斯伉俪一次性补偿丧失1200元。
(长江商报 汪志 通信員 张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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