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诲部日前印發《高档學校深化落實中心八項規定精力的若干規定》特別強調,高校黨員領導干部未經核准不得隨意兼職,參加開學、畢業典禮、出席校友活動等屬於領導職責范圍內的事情不得領取勞務報酬。
教诲部印發的此項規定共包含七項,触及高賓果賓果,校黨員領導干部出國(境)、兼職取酬、科技功效轉化取酬、津貼補貼和獎金發放、公務欢迎、會議絲路旅遊, 办理、婚喪喜慶事宜等相關規定,旨在進一步加強高档學校作風建設。此中特別提到,學校黨員領導干部未經核准不得持平凡護照、港澳台收支証件出國(境)開展學術交换互助﹔不得以學術交换互助或其他出訪名義變相公款出國(境)游览。此外,高校黨員領導干部未經核准不得在社會團體、基金會、企業化办理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企業兼職﹔經核准兼職的校級領導人員不得在兼職單位領取薪酬。而經核准兼職的院系及內設機構領導人員在兼職單位獲得的報酬,應當全額上繳學校,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订有關獎勵辦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中提到,學校不得違反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校級領導干部參加開學典禮、畢業典禮、出席校友活動等屬於領導職責范圍內的事情不得領取勞務報酬。公務欢迎方面,高校不得將休假、探親、游览等活動納入公務欢迎范圍﹔不得組織公款游览和與公務無關的參觀。
在舉行婚喪喜慶上,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不得邀請與舉辦者本人有直接領導關系的下屬單位人員或事情職責触及的办理服務對象參加﹔宴請人肩周炎,數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准﹔不得違規利用有業務往來單位的賓館、飯店、款待所、食堂等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此外,不得分批次、多地點或採取“化整為零”方法變相大操大時時彩玩法,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記者任珊) |
|